CPJ編譯
因學校拒絕提供一型糖尿病學童妥善必要的醫療照護, 第一型糖尿病童家長及美國糖尿病協會於2005年在舊金山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指控教育當局違反身心障礙平等受教權法 (Federal anti-discrimina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 laws).
依據原告律師提出的統計數字, 加州約有1萬5千名學童患有第一型糖尿病, 約佔學生總數不到1%, 而僅約30%的學校聘有合格護士; 公立學校平均1位護士竟然需要照顧2,257位學童, 全美排名43名. 律師說, 因學校無法提供醫療照護, 導致許多病童家長必須辭去工作, 以便能隨時前往學校照顧孩子. 而學校通常會告訴家長, 他們能做的, 就是在孩子不舒服時, 給他吃一塊餅乾, 然後打電話請家長快來學校. 美國糖尿病協會認為, 學校在沒有提供基本照護之前, 直接打電話要求家長來學校, 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經過3年, 這個案件終於在2007年8月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和解協議, 學校必須提供合格的護士, 協助糖尿病學童測量血糖, 施打胰島素, 並提供其他相關醫療照顧. 沒有配置醫護人員的學校, 則必須訓練教職員工或志工, 幫忙測量血糖或施打胰島素.
加州政府並將研擬一項法律指南文件, 明確告知所有學校, 如何確保身心障礙學童的平等受教權.
對加州地區的所有第一型糖尿病童及家長來說, 這是非常值得興奮的好消息. 他們終於有了明確的法律保障, 確保孩子在學校能獲得必要的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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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c/a/2007/08/09/BA3FRF9PO.DTL&type=health
http://www.mercurynews.com/healthandscience/ci_6580165?nclick_chec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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