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福隆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成為全美三大生物科技產業中心之一並非政府官員高瞻遠矚所致,而是因為「別無他途」迫成。約二十五年前美國大幅縮減國防支出,該市的飛機、飛彈與戰艦等高科技工業頓受重創,轉而發展生物科技產業乃是摸索出來的一條生路。
新加坡最近禮聘及挖角名校教授與頂尖專家的新聞震撼了美國學術界。事實上,該國亦已投資五百名優秀學生,每人約兩仟萬元台幣,使其到國外頂 尖大學攻讀生物醫學博士。未來則將再投入二千七百億台幣,打造全球生醫中心。據新加坡官方解釋,「別無他途」為該國堅決推動生醫科技產業的原動力。由此可 見,努力奮鬥固然必要,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壓力與決心更為重要。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是我國推動生物科技的重要里程碑之一。以技術入股為例,去年筆者邀請前加州聖地牙哥副校長及教授等友人訪台, 談到以股票換技術時便因股票有面值則須繳稅而作罷。因為他們不願在股票沒有交易價值也不能轉賣時平白交出技術,還得事先繳稅。新條例草案規定技術股可在股 票轉讓時才繳稅,可以解決上述的問題。
然而,此條例之形成似乎對生技業者之意見徵詢未盡週詳,以至於有些條例可看到「放寬武器與戰技的運用」,卻仍看不到「打贏戰爭的方法」。換言之,此條例做了有力的開頭,但仍須修正加強,使其產生豐碩的成果。
國內及國際生技產業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只懂科研者只應負責科研,不宜兼職公司經營,以免使企業勝算大減。當然,具有企業實戰經驗而又有技 術創新能力者很少,是發展生技產業的主要瓶頸之一。因此,鼓勵及培養有創業精神的科研人員全心全力地跳入科技商品化的行業乃當務之急。相反地,若只請求有 創新技術的人員把技術拿出來換錢,然後掛名掛帥而不全力以赴地投入科技商品化的實際作業,倘若如此又與當官何異?其次,並非所有創新技術都能商品化;能商 品化的科技也未必能賺錢。因此,值得開發的技術極少。過去二十年來國家補助的前瞻性或創新性研發計劃何止上千件。如果評審績效達到百分之一,今天我們至少 已經看到數十個振奮人心的成功範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再者,外國的核心技術或會賺大錢的技術不會轉移,我國已花太多冤枉錢,不應再有奢想。至於技術之移 轉一片光碟即可,不必挖角。挖角之目的乃在帶入特殊的研發哲學、科技技巧以及建立體制文化。由此亦足見新加坡政府高明之處。
立法、執法、司法三者一體缺一不可,否則有如徒有交通標誌卻無員警執法、亦無法庭司法一般。當前之生技條例草案,執法與司法部份不全,容易 造成各類公務員成為球員兼裁判,甚至政商勾結從中取利。因此,防止生技產業被利用成下一波重大工程建設以獲取暴利的工具,現在就必須嚴密思考與防範。
約三十八年前金龍少棒榮獲世界冠軍舉國歡騰。那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開始,但並不表示當時我國便有很高的棒球水準。時至今日,縱使我們不經常在 國際大賽中得獎,但是我們有職棒、體制、文化以及廣大的週邊設施與球迷。我國的棒球素質與水準已遠在一般國際水準之上。同樣地,若我們能以更精確的思考與 更沈痛的決心,糾合資源講求績效,我國可以成為世界生物科技的強國之一。
(作者為台南科學園區聯華生技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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